深圳消委:倡导科学理性消费 消费教育走进校园
出处: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05日 14:20
11月25日下午,深圳市中学生“奥运与消费”板报设计大赛颁奖仪式在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800平米演播厅内隆重举行。市委宣传部罗烈杰副部长、市工商局袁作新副局长、团市委赵嘉副书记等主办单位的领导为获奖学生和学校颁奖。清华实验学校高一(11)班葛蔓同学,皇岗中学初二(3)班杨泽航等6名同学(集体创作)分别获得高中组和初中组一等奖。
本次板报设计大赛由市消委会、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精神文明办联合主办,以我国成功举办奥运盛会为契机,围绕“奥运与消费”主题,将消费知识学习与中学生常见的板报结合起来,广泛发动我市中学生将“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消费现象,奥运与消费的关系,奥运对我市消费者的行为、心理等方面的影响,以及中学生如何成为科学、理性的消费者”等方面的内容,设计制作成板报,引导他们观察、体验身边的消费现象,思索消费与人、消费与环境、消费与发展的关系,促使他们全面提高对“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三大理念的认识,增强消费素质和维权能力,培养科学、健康、环保的消费观念,以实际行动向奥运盛会和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庆典献礼。
大赛自8月正式开始以来,全市中学生踊跃参与,有的同学多次向组委会投稿,有的同学发挥团队的力量,集体创作。据统计,全市30多所学校,3000多名学生参赛,参赛作品4000余幅,参赛的中学生们积极思考消费现象,认真探索消费心理和行为,他们借助手中的颜料和画笔,创作出一幅幅主题鲜明、构思巧妙、色彩艳丽的板报作品,通过一则则小漫画、一个个小故事,折射出对消费与人、消费与环境、消费与发展的理解,反映出我市中学生的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科技消费的认识、同时也强烈地表达了同学们对于保护环境的急切之情。获得此次板报设计大赛高中组一等奖的葛蔓同学在颁奖仪式现场认真的说到:“平时上美术课的时候,老师也常常告诫我们,不要把削剩的铅笔屑和不用的纸张随地丢弃,要注意保护环境。而这次板报设计大赛,也加深了我对环境的保护和注意绿色消费的意识,因为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地球,它需要我们共同来保护,人人提倡绿色消费、保护环境,人人争当环保小卫士,那么我们所生活的家园才能变得更加美丽。让保护环境、注意绿色消费的春风吹遍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温暖我们每一个人的心田。”
此次板报设计大赛分为高中组、初中组。分别评选出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最佳配图奖、最佳文字奖、最佳选题奖、优秀作品奖等7个大奖,全市共有58名中学学生获奖。深圳清华实验学校、梅林中学、皇岗中学、上沙中学、梅山中学、新洲中学、三联储运学校获得了优秀组织奖。
据了解,中学生是一个不成熟的特殊消费群体,消费心理不健康、消费知识贫乏、维权意识淡薄等现象十分突出,目前市场上存在着部分经营不规范的网吧、文具店、小吃店、玩具店等,对学生身心健康带来很大危害,由此导致的消费投诉逐年增加。反映的主要问题有:无牌无证的网吧、不健康的信息传播、参差不齐的各类补习班、差错率较多的课外补习书、名目繁多的各类夏令营,还有不卫生的食品、不安全的游乐场所等,广泛涉及到学生权益的各个方面,都是不法经营者利用学生学习欲望强烈和维权意识不足的弱点,以虚假承诺、强制推销等手段进行欺骗性销售。
深圳市消委会刘飞秘书长介绍,我国的教育方针一直定位于培养全面发展的生产者、劳动者、建设者,忽视对健康合格消费者的培养,学校教育中直接与消费者问题和消费者保护有关的内容从小学到高中都很少涉及。大多数学生的日常生活能力的培养,尤其是消费能力、生存能力、交际能力的培养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虽然有些学校尝试进行了消费教育,但多停留在节约教育阶段,消费生活常识,消费技能,商品知识,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消费教育还比较少。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培养具有健康消费习惯和现代消费理念的消费者必须从未成年人做起。大力开展针对学生的消费教育,树立青少年科学消费的观念、培养青少年文明的消费方式,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消费素质和维权能力,是解决日益错综复杂的消费者问题的治本之策。市消委会联合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精神文明办联合主办本次全市中学生板报设计大赛,是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针对在校学生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的一次消费教育活动,是推动消费教育走进校园的一次成功尝试,达到了提高中学生的维权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目的,并通过学生的辐射作用,将消费教育广泛地普及到社会家庭中。刘秘书长呼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希望全社会能够给予学校消费教育更多的关注:一是学校开辟消费教育第二课堂,向学生传授科学消费常识、商品基本知识、维权法律法规等,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二是有关部门多举办一些消费教育活动,直观地对学生们进行消费警示,引导学生培养健康的消费习惯,增强识假辨假、自我保护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