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在2008年11月22日于广州召开的第四届中国公共服务评价国际研讨会上发布的《2008年中国公共服务公众评价指数报告》中指出:城乡居民对于水电气暖等公共产品,基础教育、医疗服务等公共服务的价格合理性普遍有质疑;公共交通(37.3%)和水电气暖(30.7%)等领域的市场化改革获得一定的社会认同;公众参与价格听证会的意愿较高(78.9%),但近半数(44.6%)人认为目前的听证会只是“走形式”,起不到综合听取各方意见的作用。规范价格听证会的听证代表选取制度、督促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企业或其它提供机构成本透明化,甚至是赋予第三方独立机构独立核算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成本并进行公示的权限,将是政府价格管理工作中需要考虑的方面。
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价格合理性普遍受质疑
在水电气暖四项公用事业领域,用供给充足稳定性、服务专业性、价格合理性和缴费便利性几项指标来综合反应各领域的整体服务水平。调查结果表明:在这四个领域,价格合理性的评价分值均位居末位,低于其它三项指标的分值,特别是远低于供给充足稳定性和缴费便利性指标,燃气领域中这一差异更加显著。
同样,在医疗服务领域,收费合理性(59.3分)和收费透明度(60.5分)两项指标的评价分值也远远落后于看病就医便利程度(78.3分)、就诊环境(76.5分)、医护人员服务态度(75.3分)等指标,是下拉医疗服务满意度的主要因素。在2007年和2008年调查中,均有半数左右的受访居民(52.4%和49.7%)将“医院收费规范化程度”作为看病就医选择医院的首要考虑因素,其次才是就医便利性和医疗水平等因素,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了居民对医疗收费的敏感。
资料来源:零点研究咨询集团《2008年中国公共服务公众评价指数报告》。
水电气的市场化改革获得一定社会认同度
公用事业的市场化运营一直受到较大争议,问题焦点集中在市场化的程度和市场化运营之后的公共服务性质上。由于公共设施的持续老化和服务能力欠缺,其实不少城市已经开始在水电气领域进行了市场化改革的实践。本次调查发现,公共服务领域的市场化改革获得了一定的社会认同度,其中城市居民的认同度更高,特别是在公共交通(38.9%)和水电气(38%)等领域。另外还有一定比例受访者认为在各个公共服务领域均可允许社会资本参与运营管理(城市9.5%,小城镇14.3%,农村14.6%)。
原材料、能源价格上涨导致生产成本增加,各行各业的企业均面临赢利空间受挤压的局面。对于存在竞争的行业,单纯通过“涨价”来消化成本会严重削弱其市场竞争力,它们必须考虑如何通过其它环节来消化成本。而具有资源垄断性的公共服务领域,因为缺乏降低成本的动力,往往会单纯采取“涨价”策略。人们期待通过社会资本的注入和竞争机制的引入来实现对公共服务产品价格的市场化调节,并且最终达到公共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
注:此题为多选题,应答比率之和大于百分之百。
资料来源:零点研究咨询集团《2008年中国公共服务公众评价指数报告》。
近半数居民认为价格听证会是“走形式”
将于2008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自然垄断经营商品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听证的具体项目通过定价听证目录确定。定价机关制定定价听证目录内商品和服务价格但未举行听证会的,被认为定价无效且相关人员要受到相应处分。该法还规定公民可自愿报名参加价格听证会。
本次调查显示,对于水电气等公用事业,78.9%的受访者表示愿意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价格听证会,但有高达44.6%的受访认为本地已经召开过的听证会是“走形式”,并没有真正起到综合听取各方意见的作用,政府通过价格听证会实现对公用事业产品价格监管并没有得预想中的效果。对于价格听证会效能的这种“低信心”局面如果不能尽快得到改善,“高兴趣”恐怕也难以长久维持。
以提高听证会效果为平台,提升价格公共服务水平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但公共服务领域的价格改革还明显滞后,确实存在成本约束力低、高福利、高成本、高价格等现象。而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领域的资源垄断性地位使得其价格合理性更加容易处于被质疑的地位。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价格听证会是一种临时性的社会公共组织,应该在价格监督中发挥出应有作用。但是,诸多因素导致了目前的听证会有点偏离政府设立听证制度的初衷。首先,缺乏听证代表选择的制度保障。目前,缺乏严格而操作性强的听证代表选取程序,缺乏严密约束听证会举办单位与听证代表之间接触行为的制度,缺乏听证材料选取和提供的基本规范性要求。因而难以保证选出的代表有真正的“代表性”。其次,缺乏对公共产品的成本核算。公共服务因其特殊性,其成本应具有公开性,甚至为了保证公平和准确,其核算应由独立第三方机构独立进行。而目前公共服务的成本构成、标准、确认等,都没有做到充分的公开披露,因而给企业,尤其是垄断性强的企业增加管理费用、提高工资性支出比例,并最终以涨价方式将其转嫁到公众身上提供了可乘之机。当前价格听证会的主题基本是“该不该涨价”,当最基本的成本问题没有搞清楚时,这一命题显然是缺乏意义的。因此,在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价格合理性以及价格听证会的效能均广受质疑情况下,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范围、内涵和方式应该不断拓展和创新,以听证会制度为载体,通过完善听证代表制度和监督公共服务企业的成本透明化,达到提升公共服务领域的价格公共服务水平这一目的。